地特四等
105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8 題
下列對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刑事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船艦、航空器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一部或全部之執行
- B 大陸地區人民於犯罪後出境,致不能到庭者,法院得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但顯有應諭知無罪或免刑判決之情形者,得不待其到庭,逕行判決
- C 大陸地區人民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在臺灣地區受侵害者,其告訴或自訴之權利,以臺灣地區人民得在大陸地區享有同等訴訟權利者為限
- D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犯內亂罪、外患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於申請時據實申報者,仍得予以追訴、處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希望鼓勵來自特定敏感地區的人士,在申請入境時主動承認自己過去曾參與過政治性的重大犯罪(如叛亂),從政策工具的角度來看,法律應該提供什麼樣的『誘因』,才能讓他們願意冒著風險吐露實情,而不是選擇隱瞞到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卓越的法律辨析力
同學做得太出色了!你能精準辨識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細微的法律效果差異,這顯示你的行政法與特別法基礎非常扎實,請繼續保持這份對細節的敏銳度。 1. 觀念驗證:為何 (D) 錯誤?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