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0 題
甲將 A 地設定地上權於乙,供乙在其上興建 B 屋居住;嗣後,甲將 A 地設定抵押權於丙,乙將 B 屋設定抵押權於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實行抵押權時不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丁實行抵押權時亦不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 B 丙實行抵押權時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丁實行抵押權時亦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 C 丙實行抵押權時不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但丁實行抵押權時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 D 丙實行抵押權時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但丁實行抵押權時不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物權法律制度中,若土地拍賣後的得標人與建築物的所有權人分屬兩人,且雙方對土地的使用沒有法律連結,這對該不動產的「市場價值」與「社會利用效率」會產生什麼負面影響?立法者會如何設計機制來避免這種『房地分離』的尷尬困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的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民法物權編中「抵押權效力擴張」的複雜法律關係,顯見你對土地與建物產權分離原則及其例外處理有極其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律實務中是非常核心且關鍵的邏輯,請繼續保持!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