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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0 題

甲將 A 地設定地上權於乙,供乙在其上興建 B 屋居住;嗣後,甲將 A 地設定抵押權於丙,乙將 B 屋設定抵押權於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實行抵押權時不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丁實行抵押權時亦不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 B 丙實行抵押權時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丁實行抵押權時亦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 C 丙實行抵押權時不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但丁實行抵押權時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 D 丙實行抵押權時得將 B 屋併付拍賣,但丁實行抵押權時不得將地上權併付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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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物權法律制度中,若土地拍賣後的得標人與建築物的所有權人分屬兩人,且雙方對土地的使用沒有法律連結,這對該不動產的「市場價值」與「社會利用效率」會產生什麼負面影響?立法者會如何設計機制來避免這種『房地分離』的尷尬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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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民法物權編中「抵押權效力擴張」的複雜法律關係,顯見你對土地與建物產權分離原則及其例外處理有極其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律實務中是非常核心且關鍵的邏輯,請繼續保持!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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