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 題

新北市與臺北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下列那一單位解決之?
  • A 行政院
  • B 內政部
  • C 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 D 立法院

思路引導 VIP

在行政組織的科層體系中,如果兩個地位平等、互不隸屬的機關對於某項公務該由誰處理產生爭執,依照組織運作的邏輯,通常會由具備什麼樣特質的「第三方機關」來負責最終的裁決?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的應用。新北市與臺北市在行政層級上均屬於直轄市。當兩個同等級的直轄市發生權限爭議時,依據「上級機關裁斷」原則,必須由其共同的直接上級機關——行政院來解決。若爭議一方為縣、市,則由內政部處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地方自治監督體系與府際關係研究
查看更多「[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