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2 題
下列關於行政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
- B 行政契約締結後,因有重大情事變更非締約時所能預料,若依照原約定顯失公平者,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調整契約內容
- C 行政契約之締結,應以書面為之。但法規另有其他方式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 D 契約內容若有侵害第三人時,於該第三人陳述意見後,該行政契約即可生效
思路引導 VIP
若兩個人私下簽署一份協議,內容卻是約定要處分掉「你名下的財產」,你認為法律為了保護你,是僅要求他們「聽聽你的意見」就讓協議生效比較合理,還是必須得到你的「首肯」才能生效?
行政契約要件與效力
💡 行政契約以書面為原則,侵害第三人權利須經其書面同意始生效。
| 比較維度 | 侵害第三人權利 (第140條) | VS | 行政機關公益調整 (第146條) |
|---|---|---|---|
| 發動要件 | 契約內容涉及第三人權利 | — | 為防止或除去公益重大危害 |
| 程序要求 | 需經第三人「書面同意」 | — | 行政機關得主動調整或終止 |
| 配套措施 | 未經同意則契約不生效力 | — | 應補償相對人之財產損失 |
💬侵害第三人需『外部同意』,公益維護則賦予機關『單方調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