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5年 [地政] 土地登記概要

第 二 題

甲所有之透天房屋設定典權給乙,嗣後因颱風倒塌後重建。試問設定典權依規定之登記事項為何?又重建後甲遲不辦理建物登記,典權人乙如何確保其權利?試申論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先確認「典權登記事項」之程序規定(《土地登記規則》第116條)。接著,針對「典物滅失重建」應區分實體與程序雙管齊下:實體法上需探討重建之限制(《民法》第921條)及原典權是否繼續存在(《民法》第922-1條);程序法上則需運用代位權(《民法》第242條)與判決登記(《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來論述典權人如何突破出典人怠於登記的困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設定典權之應登記事項,以及典物因不可抗力滅失並重建後,典權人如何透過實體法與程序法規定確保其權利。 【解析】 壹、設定典權之登記事項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典權登記與重建保全
💡 典權設定之法定登記事項及典物滅失重建後之權利保全程序。

🔗 典物重建權利保全流程

  1. 1 建物滅失重建 — 依民法第922-1條,於原價值限度內建築。
  2. 2 代位首登 — 所有人遲不辦理時,由典權人代位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3. 3 單獨申請典權 — 檢附重建證明文件,由典權人單獨申請典權登記以保全物權。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探討《土地法》與《土地登記規則》中關於「代位申請」之各類態樣。
🧠 記憶技巧:典價必記、特約才記;拒不配合、代位單獨。
⚠️ 常見陷阱:答題時容易遺漏「代位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前置步驟,直接跳到單獨申請典權登記。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典權之期限與回贖權 物權法之代位權應用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土地登記制度與實務
查看更多「[地政] 土地登記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地政] 土地登記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