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5年 [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

第 一 題

下級公務員甲,聽從上級公務員乙之指示而實行了某種行為。如果該項行為對於丙之法益構成侵害,而且該當於某一犯罪之構成要件。此時,影響下級公務員甲犯罪與否之關鍵因素為何?試分析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對於刑法三階層體系中「違法性階層」的理解。看到「公務員依上級指示行為」,應立刻聯想《刑法》第21條第2項「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答題時須拆解該法條之要件(包含職務關係、形式合法性,以及但書「明知違法」之界線),並輔以罪責階層的《刑法》第16條(禁止錯誤)作為補充防線論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下級公務員依上級命令所為該當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於何種條件下得依《刑法》第21條第2項主張阻卻違法?若無法阻卻違法,是否有阻卻罪責之可能? 【解析】 壹、前提:構成要件該當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上級命令與刑事責任
💡 依刑法第21條第2項判斷阻卻違法,再依第16條審查罪責。

🔗 公務員依命令行為之刑事責任審查流程

  1. 1 阻卻違法檢驗 — 依刑法21條2項:須具服從性、職權範圍、形式合法且非明知違法。
  2. 2 違法性成立 — 若明知命令違法或不符形式要件,則行為具備違法性。
  3. 3 罪責階層審查 — 依刑法16條:判斷對違法性之誤認是否具正當理由且不可避免。
  4. 4 法律效果判斷 — 不可避免者不罰;可避免者得減輕其刑。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行政法上之服從義務與公務員保障法第17條之關連。
🧠 記憶技巧:21二阻違法:從屬、權限、形式合、非明知;16阻罪責:誤信、不可避。
⚠️ 常見陷阱:答題時常僅討論第21條阻卻違法,卻遺漏第16條關於「禁止錯誤」的罪責階層論述。
阻卻違法事由 禁止錯誤 (違法性錯誤)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