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商業行政] 證券交易法
第 三 題
三、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上櫃之公司,董事有九人。某日,經董事會五位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三位之同意,決議將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自己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並將此購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試問:上述 A 公司董事會之決議,是否合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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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庫藏股」制度之要件。看到上市櫃公司買回股份,考生應立刻在腦中核對三大要件:(1)買回目的(是否符合法定三款)、(2)程序門檻(董事會特別決議2/3出席、過半數同意)、(3)數量與金額限制(不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10%)。將題目數字代入檢驗即可破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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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A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其出席人數與決議比例,以及預定買回之股份數量,是否符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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