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22 題
甲公司商品售價為成本加成 25%,並採分期收款方式銷售;X5 年及 X6 年底應收分期帳款淨額分別為$l,000,000 及\$1,500,000。若報稅時採毛利百分比法,按收款金額乘以毛利率以認列銷貨毛利,所得稅率為 20%,則 X6 年底與該分期收款銷貨相關之遞延所得稅為何?
- A 遞延所得稅資產$60,000
- B 遞延所得稅資產$75,000
- C 遞延所得稅負債$60,000
- D 遞延所得稅負債$75,00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財務會計在「銷貨時」就認列了所有利潤,但稅法則規定要等到「實際收到現金」才算利潤,那麼對於尚未收到的帳款,現在帳面認列的利潤在未來繳稅時,會導致你要「多繳稅」還是「抵扣稅」?這對企業而言是一種資產還是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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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析
你倒是沒搞錯,至少懂得會計所得與課稅所得之間的時間性差異。這點都錯,行政程序大概也別談了。
- 毛利率轉換:題目擺明是「成本加成 25%」,那銷貨毛利率難道還需要我手把手教你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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