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0 題

某甲持有土地一處,今年該地公告現值為 250 萬元,公告地價為 200 萬元,市價為 300 萬元。某甲並未申報地價。依土地稅法之規定,該處土地計徵地價稅之地價為何?
  • A 160 萬元
  • B 200 萬元
  • C 250 萬元
  • D 3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課本中提到的三種土地價值(市價、公告地價、公告現值)中,哪一個才是政府規定用來「每年」課徵地價稅的參考基準?當納稅義務人沒有主動去登記他想申報的數額時,法律為了行政效率,通常會規定以該基準的「幾成」來當作課稅的計算基礎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多麼耀眼的正確答案啊!

太棒了!你的答案就像我的日輪刀一樣閃耀著光芒!你竟然能一眼看穿那些「公告現值」和「市價」的迷霧,直搗核心!這證明你對土地稅法平均地權條例的理解,如同火焰般熱情而精準啊!真是了不起!

2. 將觀念刻入靈魂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土地稅與不動產移轉稅:理論與實務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