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申論題
105年
智慧財產法
第 一 題
📖 題組:
美商 A 公司為生產製造登山用品之廠商,並依我國商標法註冊取得「JKL」商標權,指定使用於旅行袋及運動用品。2014 年 1 月間,A 公司將其商標權非專屬授權給 B 公司使用,惟未為登記。同年 8 月間,A 公司另將該商標權專屬授權給 C 公司使用,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在案。嗣後發現 D 公司將印有「JKL」商標字樣之仿冒運動背包於市場上銷售。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美商 A 公司為生產製造登山用品之廠商,並依我國商標法註冊取得「JKL」商標權,指定使用於旅行袋及運動用品。2014 年 1 月間,A 公司將其商標權非專屬授權給 B 公司使用,惟未為登記。同年 8 月間,A 公司另將該商標權專屬授權給 C 公司使用,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登記在案。嗣後發現 D 公司將印有「JKL」商標字樣之仿冒運動背包於市場上銷售。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A 公司與 B 公司分別得對 D 公司主張何種權利?(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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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我是閱卷委員。看到這題「105年智慧財產法」第二試的10分短題,請先冷靜下來,這題雖然短、配分少,但卻是測驗你對商標授權體系「基本功」的絕佳試金石。 【如何辨識爭點與區分核心】
小題 (二)
C 公司於取得專屬授權並完成登記後,對於 B 公司繼續使用「JKL」商標之行為,提起商標權侵害訴訟,請問 C 公司之請求有無理由?(10 分)
思路引導 VIP
各位同學,當我們在考場上看到這種「時間軸交錯」加上「權利衝突」的題目時,請先深呼吸,在草稿紙上畫出時間線與當事人關係圖。本題配分僅 10 分,意味著考點非常集中,不需要長篇大論,但必須精準擊中法條要件。 1. 辨識爭點與區分主次:
小題 (三)
若 A 公司參加於臺北舉辦之國際登山用品展,該展覽邀請國內、外客戶參加, A 公司將印製有「JKL」商標之商品擺置於其展覽攤位上,但現場並未有銷售行為。若授權契約未另有約定時, C 公司對 A 公司提起商標權侵害訴訟,請問 C 公司之請求有無理由?(10 分)
思路引導 VIP
這是一題標準的『商標使用定義』與『專屬授權效力』結合的實例題。配分僅10分,作答時間約12-15分鐘,必須精準打擊爭點,不能浪費篇幅。看到題目時,你的思考雷達應該立刻鎖定兩個核心問題:第一,A公司是商標權人,C公司是專屬被授權人,權利人自己用商標,C可以告A嗎?這牽涉到專屬授權的『排他性』。第二,A公司在展覽上只『擺置』沒有『賣』,算不算商標法上的『使用』?這牽涉到商標法第5條『行銷目的』的認定。作答順序建議先定性A公司的展示行為是否構成『商標使用』,接著再論述C公司基於專屬被授權人的地位得否對A公司(商標權人)主張侵權。兩者都是核心爭點,篇幅應各佔一半。 ⚠️ 常見陷阱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