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申論題 105年 [律師第二試] 海商法與海洋法

第 二 題

📖 題組:
運送人甲與託運人乙訂定海上貨物運送契約,約定除外條款如下:「運送人對託運人自備的冷藏貨櫃之瑕疵或故障所致之貨損,概不負責。」託運人乙自備一只 40 呎冷藏貨櫃,裝填芒果一批出口。該冷藏貨櫃壓縮機於海上運送期間發生故障,巡視的電匠水手雖具有相關修護證照,但因疏於練習而忘記如何修復,致芒果全數腐敗。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該船舶是否因電匠水手不適任而不具適航性?(15 分)

思路引導 VIP

各位同學,看到這題15分的題目,第一步要先冷靜看清楚「題目到底問什麼」。題目只問:「該船舶是否因電匠水手不適任而不具適航性?」本題的核心爭點非常明確,就是「適航性(Seaworthiness)中『人員適任性』的判斷標準」。 思考層次與論述順序如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本件運送人甲所配置之電匠水手雖具修護證照,然因疏於練習致忘記修復冷藏貨櫃壓縮機,是否違反海商法上關於人員配置相當之適航性義務? 二、法規範

小題 (一)

上述除外條款是否有效?(15 分)

思路引導 VIP

這是一道經典的海商法免責約款效力題。你在考場上看到題目中的「契約除外條款」,第一直覺要聯想到海商法第61條對件貨運送責任條款之強制控制;但本題真正的陷阱不是一看到「概不負責」就寫無效,而是要先判斷該條款免除的究竟是不是運送人依海商法本章本來就應負的法定義務。 作答時,建議你先區分爭點層次:核心爭點是運送契約中的「概不負責」條款,是否係免除運送人因過失或本章法定義務不履行所生責任,而違反海商法第61條?附帶爭點則是對於「託運人自備貨櫃(SOC)」,運送人是否仍須負擔海商法第63條的管貨義務?若須負擔,其範圍是否包含修復自備冷藏貨櫃之壓縮機故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一、爭點 運送人與託運人約定對託運人自備冷藏貨櫃之瑕疵或故障所致貨損概不負責之除外條款,是否違反海商法第61條而無效? 二、法規範

🏷️ 相關主題

海商法運送責任與海事債權
查看更多「[律師第二試] 海商法與海洋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