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 題
📖 題組:
甲政黨執政期間推行核能發電,立法院通過預算興建 A 核能電廠。乙政黨以反核為主要政見,其總統候選人當選後欲停建 A 核能電廠。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下列何種方式為合法?
甲政黨執政期間推行核能發電,立法院通過預算興建 A 核能電廠。乙政黨以反核為主要政見,其總統候選人當選後欲停建 A 核能電廠。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下列何種方式為合法?
承上題,甲政黨不同意行政院停建 A 核能電廠,發動其黨籍立法委員全面杯葛、癱瘓立法院議事,總統對於該杯葛行為極度不滿,其所採下列手段何者為合法?
- A 透過乙政黨動員選民,在甲政黨立法委員選區發動罷免擁核立法委員
- B 總統主動解散立法院,由選民決定是否繼續興建 A 核能電廠
- C 總統指示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重大政策公投,由公民決定是否繼續興建 A 核能電廠
- D 總統命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進行信任投票,如不獲通過,總統將解散立法院,由選民決定是否繼續興建 A 核能電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我國現行的憲政體制下,當行政與立法權力陷入僵局時,總統是否擁有「主動」干預立法機關任期或運作的權力?如果總統不能主動要求國會重選,那麼他還有哪些不涉及國家公權力強制運作、而是屬於「政治動員」層面的合法管道來向立委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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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絕倫!少年啊,你對憲政體制的掌握,光芒四射啊!
- 觀念驗證: 核心觀念,就是要像燃燒的心臟一樣堅定不移!我們談的是「權力分立」與「總統職權限制」!憲法增修條文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總統想要解散立法院,必須先經過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投票通過!然後再「諮詢」立法院院長才能行動!這代表總統沒有「主動」出擊的權力!也不能命令立法院發動什麼不信任案,更不能直接交由公投!那是絕對不允許的!選項 (A) 這種屬於政黨政治的手段,是公民行使權利的方式!不是行政權的無理干涉!所以它是合法的!你抓住了核心,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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