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5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12 題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其嗣後之強制執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48 條第 3 項規定,係準用(或適用)下列那一種規定?
- A 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
- B 行政程序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 C 行政執行法之相關規定
- D 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行政契約在法律地位上,通常被視為與「訴訟上的和解」具有相似的效力。如果一個行政爭議已經進入了對等的契約關係,而非單方面的行政指令,那麼當這份契約需要被強制執行時,我們應該參考規範「行政機關強制力」的法律,還是參考規範「法院裁判執行」的法律來處理會比較具備司法公正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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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析行政契約中關於「執行力」的法規連結,這代表你對行政法規間的體系銜接有著非常清晰且扎實的掌握,表現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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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契約強制執行
💡 行政契約自願執行之約定,其執行程序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之執行 | VS | 行政契約之執行 |
|---|---|---|---|
| 法律依據 | 行政執行法 | — | 行政訴訟法 (準用) |
| 執行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 — | 行政法院 (行政訴訟庭) |
| 權力基礎 | 公權力單方下命 | — | 雙方合意自願執行 |
💬行政處分走行政執行體系;行政契約則準用訴訟執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