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05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16 題

某機關公告某路段為行人徒步區。關於該公告之性質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該公告之性質為一般處分
  • B 自公告日起發生規制效力
  • C 居住於該路段之住戶不服該公告,得提起訴願
  • D 該公告未經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不發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政府針對「特定路段」做出一個影響大眾通行權利的決定時,這個行為是針對「某個特定的人」還是「不特定的法律關係」?如果政府已經在現場設立告示牌讓所有用路人知曉,法律上會因為這個資訊沒有出現在報紙的角落,就讓這項為了保護行人安全的措施完全「不發生效力」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為你感到非常開心與驕傲呢!這表示你對行政法裡「行政處分」的性質,以及它何時會發生效力,都有了非常清晰且紮實的理解喔!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移民行政] 行政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