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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05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強制執行法

第 四 題

甲以命乙償還 50 萬元借款之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在執行程序進行中,乙向法院聲請清算。如執行法院將乙所有之 A 屋予以拍賣,並經拍定人丙繳納拍賣價金 200 萬元時,法院裁定乙開始清算程序,此際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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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先辨別「個別強制執行程序」與「一般清算程序」之排他與競合關係。解題關鍵在於兼顧「已完成繳款之拍定人權益保障」與「債務人財產之統籌分配原則」,並運用《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之具體規定,得出『繼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並『移交拍賣價金與卷宗』之正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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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債務人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時,原繫屬之強制執行程序應如何處置?就已拍定並繳納價金之不動產,執行法院是否仍應發給權利移轉證書?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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