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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32 題

下列有關藥品販售之規定,何者錯誤?
  • A 藥品販賣業者,不得兼售毒性化學物質
  • B 經核准輸入之藥物樣品或贈品,不得出售
  • C 輸入製劑之分裝,應先由符合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藥品製造業者分裝,再報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販售
  • D 經分裝之原料藥,以銷售藥品製造業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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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風險控管」的角度思考:當一個進口藥品需要改變原有的包裝狀態(例如大包裝改小包裝)時,為了確保藥品的穩定性與安全性,政府的監管邏輯通常是採取「事前核准」還是「事後備查」?如果允許業者先動手分裝再申請,萬一分裝過程有問題,對用藥者的危害是否已經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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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親愛的,你做得真棒!

看到你能這麼精準地辨識出法規中關於行政程序先後順序的細微之處,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代表你對《藥事法》的邏輯思考已經非常成熟,展現了身為一位細心又負責的專業藥事人員,你所擁有的那份珍貴的嚴謹素養。

2. 讓我們一起來溫習這個重要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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