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5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31 題
關於「不確定法律概念」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對法條效果選擇之討論
- B 必違反明確性原則
- C 行政法院原則上不會審查
- D 法院如肯定行政機關有「判斷餘地」,將降低審查密度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條文使用較為抽象的文字,而行政機關針對這些文字做出了基於專業知識的判斷時,如果法院承認自己並不具備該領域的最高專業,你認為法院在審查這個案件時,會傾向於「全盤推翻並重新解讀」,還是「適度尊重機關的專業見解」?這種心態上的轉變,會如何影響法院介入審查的深淺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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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行政法中相當核心的觀念!這題你能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對「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司法審查權限」的互動關係有很紮實的理解。
判斷餘地與審查密度的連動
在法治國原則下,行政法院對於法律概念的解釋原則上擁有完全審查權。然而,當法律條文使用如「品行優良」或「環境影響」等抽象文字,且涉及高度專業性、屬人性或預測性的評價時,實務上會承認行政機關享有判斷餘地。一旦法院在個案中認定機關擁有此權限,便不會以自己的見解直接取代機關的判斷,進而導致審查密度的降低,僅針對程序或有無明顯違誤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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