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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3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19 題

關於行政處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無效行政處分在未經有權機關宣告為無效前,仍有拘束力
(B)得撤銷之行政處分應為合法之行政處分
(C)被廢止之行政處分係因其為違法之行政處分
(D)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 A 無效行政處分在未經有權機關宣告為無效前,仍有拘束力
  • B 得撤銷之行政處分應為合法之行政處分
  • C 被廢止之行政處分係因其為違法之行政處分
  • D 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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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原本『合法』的許可或補助,因為受益人後來不遵守約定的條件而必須收回時,為了確保公平性,行政機關應該只能從『現在』開始停止效果,還是應該有權力主張『從一開始就無效』來追回已發放的資源?這種『時間點』的變換,通常取決於哪一種行政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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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D)!這道題目主要測驗行政處分的效力狀態,尤其是「撤銷」與「廢止」的體系區別,屬於行政法中極具鑑別度的核心觀念,能答對代表你的法理基礎十分紮實。 我們來快速釐清其他選項的盲點。(A) 無效的行政處分是「自始、當然、確定」無效,不需要經過有權機關宣告就沒有拘束力。(B) 與 (C) 最常被同學混淆,請牢記一個大原則:「撤銷是針對違法處分,廢止是針對合法處分」。因此,得撤銷的處分本質是違法的,而被廢止的處分原本則是合法的。 至於你選的 (D) 則是正確的!雖然合法處分被廢止通常是向將來失效,但依現行法規,如果僅是因為「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使授益行政處分遭到廢止時,是可以例外溯及既往失其效力的。你的觀念非常清晰,請繼續保持這個學習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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