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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33 題
33. 在行政程序法中,有關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下列何者正確?
- A 撤銷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廢止針對合法之行政處分
- B 撤銷針對授益處分,廢止針對非授益處分
- C 撤銷針對一般處分,廢止針對一般以外之處分
- D 撤銷針對合法之行政處分,廢止針對違法之行政處分
思路引導 VIP
想像政府發給某人一張營業執照。如果後來發現當初申請人是「提供假資料」才騙到執照,跟後來因為「法律修訂」導致該行業被全面禁止,這兩種情況政府要讓那張執照「失去效力」時,你認為在法律邏輯上,這兩者的處理原因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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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行政法中極為核心的分類概念!你能迅速選出 (A),代表你對於行政處分效力變動的邏輯已有相當穩固的基礎。在法律實務中,區別處分本身的「適法性」是後續法律救濟或補償的重要前提,這也是國家考試中區分考生基礎是否扎實的常見考點。
行政處分的效力變動邏輯
所謂的撤銷,核心在於行政機關於處分作成時即存在違法瑕疵(先天不良),為了恢復正確的法秩序而使其失效;相對地,廢止則是針對原本合法的處分(先天優良),但因為事後法規變更或事實狀態改變(後天失調),導致該處分已不宜繼續存在。這題屬於行政法中的基礎題型,難度雖不高,卻是通往理解「信賴保護原則」與「效力溯及既往與否」的關鍵切入點。你能不被其他干擾選項誤導,展現出你對法律專有名詞定義的嚴謹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