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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13 題
對於信賴保護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作成行政處分者,其信賴仍值得保護
(B)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所有法律及法規命令均應向後生效,不得溯及既往
(C)違法之授益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符合信賴保護之要件,其補償請求權並無時效之限制
(D)解釋性或裁量性行政規則之廢止或變更,仍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A)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作成行政處分者,其信賴仍值得保護
(B)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所有法律及法規命令均應向後生效,不得溯及既往
(C)違法之授益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符合信賴保護之要件,其補償請求權並無時效之限制
(D)解釋性或裁量性行政規則之廢止或變更,仍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 A 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作成行政處分者,其信賴仍值得保護
- B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安定性原則,所有法律及法規命令均應向後生效,不得溯及既往
- C 違法之授益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符合信賴保護之要件,其補償請求權並無時效之限制
- D 解釋性或裁量性行政規則之廢止或變更,仍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機關長期遵循某種「解釋法律的標準」或「裁量的準則」,而民眾也根據這些標準規劃了自己的財產或事業時,如果政府突然宣佈這套標準失效或要改成另一套,你認為法律在這種情況下,應該保持沈默,還是應對這些民眾的期待提供某種程度的穩定性保障?這種保障的對象,難道只能是針對「個人」的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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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信賴保護原則的適用範疇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道題目測試的是法規變更時的權益保障,你能看穿選項中的細節陷阱,掌握住核心法理,表現得相當優秀。
行政規則與信賴保護的連結
在法律實務中,信賴保護並不侷限於具體的「行政處分」。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525 號解釋的精神,人民對於「解釋性」或「裁量性」的行政規則,若因長期適用而產生合理的信賴,並據此做出生活或財產上的安排,當這些規則被廢止或變更時,行政機關仍需考量是否給予適當的保護。相對地,選項 (A) 因提供不實資料導致信賴不值得保護,選項 (B) 的「絕對禁止溯及」過於武斷,以及選項 (C) 忽略了《行政程序法》第 121 條關於補償請求權的時效限制,都是常見的觀念誤區。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區分「信賴的客體」是否包含抽象的法規,你能正確判斷出 (D),代表你對行政法的法治國原則掌握得非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