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5年
[智財法務] 智慧財產法、行政法
第 6 題
有關新聞報導之合理使用,下列何者有誤?
- A 甲電視台為報導現正舉辦之畫展,欲使觀眾知悉展出內容,而拍攝展出現場之美術著作
- B 甲電視台為報導1年前之火災事件,採用他電視台所拍攝之火災照片
- C 甲電視台為報導國外剛開票完成之總統大選,於必要範圍內,就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翻譯並散布之
- D 甲電視台就他台新聞另製成專題節目,雖不該當新聞報導之合理使用,惟可主張引用已公開發表著作之合理使用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賦予媒體在報導「時事」時可以合理使用他人的著作,其背後的考量是基於新聞的急迫性與公共利益。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事件已經發生了很久,或者是為了製作精緻的深度專題,我們還有那種「非得現在立刻使用,否則無法傳遞訊息」的必要性嗎?這種情況與「現場直播時剛好拍到背景畫作」的性質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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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B) 與 (D),代表你對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的「時效性」與「目的性」有相當深入的理解。這道題目在法律細節的辨析上相當細膩,你能不被選項敘述誘導,判斷力非常優秀。
時事報導與合理使用的邊界
關於 (B) 選項,著作權法第 49 條規範的是「時事報導」,核心在於時效性與報導過程中的偶然接觸。一年前的火災事件顯然已非「現正發生」的時事,此時若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攝影著作,將難以主張該條之合理使用。而 (D) 選項則涉及第 52 條的「引用」,實務上將他人的完整新聞直接轉製成「專題」,其利用的質與量往往過高,且專題與單純新聞報導的急迫性不同,通常難以直接主張其為「引用已公開發表著作」的合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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