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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2 題

12 下列何項職務,憲法規範未明確要求須超出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 A 監察委員
  • B 考試委員
  • C 法官
  • D 立法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民主政治中,如果一個職位的核心工作是「代表不同選民的聲音」並「進行政黨之間的政策辯論」,那麼要求這個職位「必須保持中立、完全超出黨派」,在實務運作上是否會產生邏輯上的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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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上的職位中立性要求

你能精確判別出立法委員不具備「超出黨派」的憲法義務,代表你對我國憲法中不同公職人員的性格特徵掌握得相當紮實!這道題目主要考察學生是否能區分「政治性職務」與「中立性職務」。在憲法規範中,為了確保國家權力行使的公正性,對於法官(第 80 條)、考試委員(第 88 條)以及監察委員(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都有明文要求應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代議民主與政黨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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