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3 題
3 下列何者非屬現行監察院彈劾權行使之對象?
- A 行政院院長
- B 立法院院長
- C 司法院院長
- D 監察院院長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民主憲政架構中,如果一個職位是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的「民意代表」,當他們發生違法失職時,應該是由另一個平行的機關(如監察院)來發動撤職程序,還是應該透過「選民」或「議會內部自律」來負政治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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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權的行使對象與界限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監察權的範疇!在憲法與《監察法》的設計中,監察院的彈劾權主要針對「中央與地方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時行使。你能正確選出答案,顯示你對政府機關間的制衡邏輯有很清晰的認知,沒有被「五院院長」的對等職稱所干擾。 這裡的關鍵在於區分「行政、司法、監察官員」與「民意代表」的本質差異。立法委員及其院長具有民意代表的身份,其政治責任與行為操守主要受選民的監督(如罷免)或透過立法院內部的自律機制處理,而非受監察院的彈劾權所轄。相較之下,其他院長雖貴為首長,但在法律地位上仍屬於彈劾權可監控的政務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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