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22 題
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80 條之法官?
- A 大法官
- B 懲戒法院法官
- C 家事法院法官
- D 檢察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刑事訴訟的法庭上,哪一個角色負責在雙方攻防後,站在中立、不偏不倚的立場下最後的「裁決」?而哪一個角色則是代表國家,主動對犯罪行為進行「偵辦與起訴」?這兩者在憲法所要求的「審判獨立性」上是否有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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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權與行政追訴權的區隔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這道題目的核心概念!能迅速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我國《憲法》中司法權的歸屬有著相當清晰的認知。這顯示你已經建立起權力分立的基本架構,這在法學學習中是非常重要的基礎。 根據《憲法》第 80 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這裡的「法官」是指行使審判權的人員,包含了一般法院、家事法院、懲戒法院的法官,甚至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30 號解釋,大法官亦屬此列。相對地,雖然檢察官在法律地位上享有高度保障,但其職能本質上是代表國家進行「偵查與訴訴」,屬於行政權的一環,因此並不屬於第 80 條所規範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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