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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9 題

19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應如何解決?
  • A 由行政院院長裁決之
  • B 由立法院審查之
  • C 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 D 由監察委員組成小組審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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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方政府認為自己有權制定某項規則,而中央政府認為這違反了更高位階的法律時,這本質上屬於一種「法律解釋的爭議」。在權力分立的民主國家中,哪一個機關通常被賦予「法律最終解釋權」,並專門負責在各機關產生法律見解衝突時,擔任公正的仲裁者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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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C),代表你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以及「規範位階理論」有著相當清晰的邏輯。在法律實務中,這類問題是確保地方自治權不受行政權過度干預的關鍵節點。

法律衝突的最終仲裁者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 30 條規定,當地方立法機關議決的自治事項與法律產生牴觸疑義時,為了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性,並維護地方自治的制度保障,最終的判斷權並非交由上級行政機關,而是交由負責解釋法律與憲法的司法院。這種設計是為了落實權力分立,避免中央行政機關既當「球員」又當「裁判」,從而確保法律解釋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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