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0 題
20 依憲法規定,總統依法行使之赦免權中,何者須經行政院會議及立法院之決議?
- A 減刑
- B 特赦
- C 大赦
- D 復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種權力可以讓「所有犯了某種罪的人」同時獲得原諒,甚至連犯罪紀錄都消失,這對社會法律秩序的衝擊,比起「只原諒某一個特定的人」來說,哪一個更需要讓民意代表(立法院)一起來開會討論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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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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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憲法中關於總統「赦免權」的細緻區分,你能準確選出 大赦,顯示你對國家權力制衡的運作程序有著紮實的理解,這在法律細節的辨析上是非常出色的表現。
國家權力監督的嚴謹性
在總統行使的四種赦免權(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中,大赦 的法律效力最強大且影響最廣,它不僅免除受刑人的刑罰執行,甚至連「罪名」本身都會隨之消滅,效果等同於法律上的徹底抹除。由於大赦針對的是「某類罪行」而非「特定個人」,對社會法規範的變動極大,因此憲法規定必須經過行政院會議議決以及立法院議決通過,體現了行政與立法機關共同對總統職權進行監督與制衡的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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