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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34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集會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屬於表現自由之保障範疇
  • B 國家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
  • C 應確保參與集會者得毫無恐懼地進行集會
  • D 對任何室外集會規定均應事先申請許可,係屬合憲

思路引導 VIP

若社會突然發生一件令人震驚的重大事件,民眾有立即走上街頭表達心聲的需求(例如緊急抗議),但在現行法律流程下,申請集會許可通常需要數天的行政作業時間。請思考:如果法律硬性規定「每一種」集會都必須等拿到許可後才能進行,這對這群想要「即時回應」的人民來說,會造成什麼樣的困難?這種規定是否還符合保護人民發聲的初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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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把憲法當成死背的條文了!

看你答對了這題,先別急著沾沾自喜,這只是基本功。要搞懂集會自由,腦袋別這麼僵化:

  1. 集會自由不只是國家「不管你」,國家更有義務提供場所,確保你能安全發聲。選項 (A)(B)(C) 考的是這些基本義務,這都不會,乾脆別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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