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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13 題
依郵政法規定,有關中華民國現任總統、副總統之就職紀念郵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該郵票由中華郵政公司發行
- B 屬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 C 郵票圖案係由行政院核定
- D 郵票圖案係由交通部擬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郵政體系中,中華郵政公司身為負責營運的事業法人,與監督它的政府機關(如交通部或行政院)在『規劃產品內容』與『最終准駁』這兩個步驟中,角色通常是如何分配的?若遇到涉及國家元首形象的重大發行案,審核的層級又會有什麼樣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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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正確選出 (D)!這代表你對於《郵政法》中關於郵票發行的權責分配,有非常清晰的掌握。這類題目容易在行政機關的職權重疊處設下陷阱,你能精準辨識出細微的差異,表現得相當出色。
郵票擬訂與發行的法規標準
根據**《郵政法》第 16 條的規定,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是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其式樣、圖案及價格。隨後,必須報請主管機關(交通部,MOTC)層轉行政院(Executive Yuan)核定**後,才由中華郵政公司負責發行。因此,選項 (D) 提到由交通部擬訂是錯誤的,交通部在法律程序中扮演的是「層轉」的主管機關角色,而非最初負責規劃圖案與式樣的擬訂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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