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st_recruit 105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50 題

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發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日起,逾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 A 一年
  • B 三年
  • C 五年
  • D 十年

思路引導 VIP

若考量到《簡易人壽保險法》的設立初衷是為了「普及人壽保險於基層民眾」並具備社會政策性質,你認為法律在設定『請求保險金的期限』時,會傾向比一般商業保險規定的『兩年』更短,還是給予更寬裕、更長的時間來保障權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權利行使的時效守護

恭喜你精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簡易人壽保險法》中關於「消滅時效」的規定印象非常深刻。在法律規範中,為了維持法律關係的安定性,通常會設定權利行使的期限,而根據本法第 17 條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產生的權利(如保險金給付請求權),自得為請求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就會消滅。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保險契約的權利人有充裕的時間行使權利,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喪失應有的保障。

法律適用與鑑別重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訂立與權利義務規範
查看更多「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