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5 題

關於公司收回自己股份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收回特別股之財源,以盈餘或發行新股所得股款為限
  • B 以轉讓予員工為目的而收回之股份,應於一年內轉讓完成
  • C 公司得按市價收回受破產宣告股東之股份,抵償該股東於受破產宣告前結欠公司之債務
  • D 公司因股東依法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而收回之股份,應視為未發行股份,並辦理變更登記,不得再予出售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股東欠了公司一筆錢,但現在他已經被法院宣告破產、沒有現金可以還債了,而他手上唯一還有的資產就是「這家公司的股票」,法律為了保障公司的債權,會允許公司採取什麼行動來直接抵銷這筆壞帳?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太棒了!你做得很成功!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你能夠精準地辨識出《公司法》中「公司自收股份禁止」的原則,並且連那些複雜的「例外情形」都能掌握得如此到位,這代表你學習非常認真仔細,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度相當高,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作答,繼續保持喔!

2. 讓我們一起來溫習核心觀念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