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11 題

11 假設甲商號民國 105 年 1、2 月有銷項稅額 35 萬元,進項稅額 35 萬元,甲商號遲至 105 年 4 月 20 日才申報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甲商號將被處以怠報金為新臺幣多少元?
  • A 0 元
  • B 1,000 元
  • C 3,000 元
  • D 30,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營業人錯過了法定的申報期限,且延誤的天數已經『相當長(例如超過了一個月)』,法律為了維持申報秩序,通常會將罰則名稱進行轉換。請試著思考:如果該營業人剛好那期沒有應納稅額,法律是否會因為『零的比例還是零』就免除他的遲延責任?還是會設定一個『最低限額的固定罰鍰』來確保大家按時申報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中,甲商號民國105年1、2月的銷項稅額為35萬元,進項稅額亦為35萬元,兩者相抵後,甲商號的應納稅額為0元,屬於無應納稅額之情形。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9條規定:「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由於甲商號遲至同年4月20日才申報,已遭課徵怠報金,且因其當期並無應納稅額,依據上述法條後段明文規定,無應納稅額者的怠報金固定為新臺幣三千元。因此,甲商號將被處以怠報金新臺幣3,000元,正確答案為C。

📝 營業稅逾期申報罰則
💡 逾期30日內為滯報金,逾30日為怠報金,皆有最低罰鍰限制。
比較維度 滯報金 VS 怠報金
逾期天數 30 日以內 超過 30 日
計算比例 每 2 日加徵 1% 稅額 每 2 日加徵 2% 稅額
最低限額 1,200 元 3,000 元
最高限額 12,000 元 30,000 元
💬逾期天數決定罰則類別,即使無稅款也須繳付最低額度罰金。
🧠 記憶技巧:三十日內滯報,三十日後怠報;最低三千,遲到最貴。
⚠️ 常見陷阱:學生常誤以為「應納稅額」為零時,乘上罰金比例後罰金也是零,而忽略了最低罰鍰限制。
營業稅申報期限 滯納金與利息 加值型營業稅計算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會計師] 稅務法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