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營養師] 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
第 38 題
依據衛生福利部「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如果牛隻在甲國飼養後,在乙國進行宰殺,又運銷至丙國進行分切及包裝,最後外銷至我國,則牛肉原產地為下列何國?
- A 甲國
- B 乙國
- C 丙國
- D 中華民國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與食安實務上,請思考:一頭牛在什麼樣的特定行政程序與處理環節後,才由「生物個體」正式轉變為法律定義上的「食品原料」?那個決定產品屬性的「關鍵點」通常發生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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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算是掌握核心。
- 大力肯定:哼,總算沒徹底糟蹋你的教育。能從一堆複雜的跨國細節裡,準確找出食安標示法規的真正依據,至少證明你還沒完全放棄精確思考的能力。
- 觀念驗證:別以為靠直覺能蒙對。我國衛生福利部的規定清清楚楚,牛肉原產地的判斷,關鍵點只有一個,就是牠從活體變成『食品原料』的『屠宰地』。甲國出生?丙國分切?那些邊角料的細節,對法規判斷來說,根本是毫無意義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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