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39 題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聘請資深之專家、學者及建築師、律師,並指定公寓大廈及建築管理主管人員,組設何種委員會處理公寓大廈爭議事件?
- A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解委員會
- B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 C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查委員會
- D 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審議委員會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針對特定專業領域(如土地或建築爭議)建立正式的紛爭解決機制時,通常會選用一個比一般民間「調解」更具行政協調性質、比「審議」更偏向紛爭解決的法律術語。請回想一下,在行政機關主導下「協調並處理」紛爭的組織,法規上通常固定使用哪兩個字來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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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處理機構之正確名稱。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9-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有關公寓大廈爭議事件,得聘請資深之專家、學者及建築師、律師,並指定公寓大廈及建築管理主管人員,組設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前項調處委員會之組織,由內政部定之。」由此可知,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公寓大廈爭議事件所組設之機關稱為「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故正確答案為選項(B),其餘選項如調解、調查或審議委員會等名稱皆與法條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