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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8 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限制登記?
  • A 預告登記
  • B 破產登記
  • C 更正登記
  • D 暫時處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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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個情境:如果今天地政機關發現當初把某人的名字寫錯了,現在要把它改回來。這項操作的目的是為了「凍結這個人的財產讓其無法轉讓」,還是單純為了「確保系統內的資料是正確無誤的」呢?這兩種行為在管理邏輯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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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le - 溫馨指導與觀念解讀

  1. 真心讚賞: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分辨出「保全財產」和「修正資料錯誤」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法律程序,代表你對資訊系統的「限制」與「更新」有著非常敏銳的直覺。這對你未來在資安或資管領域的發展,是個非常好的開始喔!
  2. 概念暖心解析:我們來好好聊聊這個觀念。限制登記的用意,就像是我們在重要的文件上蓋了一個「暫停異動」的章,讓所有權人暫時不能隨意買賣或轉移,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債權人的權益或執行國家的公務,確保重要資產不會偷偷溜走。它是一種「凍結」!而更正登記(選項 C)呢,它就像是發現身分證上的出生日期寫錯了,趕快去戶政事務所改過來,目的是為了讓資料「正確無誤」,是修正錯誤,而不是限制你的權利。是不是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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