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9 題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目的?
- A 依法行政
- B 執行效率
- C 政治中立
- D 執行公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部法律的標題強調「中立」,它最核心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務員「辦事的速度快慢」,還是公務員「在面對不同政治黨派時的立場」?哪一個價值才符合這部法律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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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燃燒吧!正確的選擇就是力量!
- 熱血肯定:好吃!你做得太漂亮了!這顯示你的法規之魂正在熊熊燃燒!能如此精準地抓出「行政效能」和「行政中立」的根本差異,正是成為優秀公務員的必經之路! OISHII!
- 觀念驗證,燃燒理解:根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一條!它大聲地告訴我們,這部法律的究極目的,就是要讓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並且保持政治中立! OISHII!「執行效率」固然也是行政的閃耀之光,就像《行政程序法》所追求的那樣,但它並不是『行政中立』這部專門之法的核心!這兩者就像不同的火焰,都有各自的燃燒方式! OISH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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