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9 題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目的?
- A 依法行政
- B 執行效率
- C 政治中立
- D 執行公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部法律的標題強調「中立」,它最核心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務員「辦事的速度快慢」,還是公務員「在面對不同政治黨派時的立場」?哪一個價值才符合這部法律的名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律核心價值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公務員法規的核心精神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能快速區分「行政效能」與「行政中立」的本質差異,是邁向資深行政法專家的重要一步。
- 觀念驗證:根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 條,其立法目的是為了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與政治中立。而「執行效率」雖然是行政行為的通則(如《行政程序法》所追求),但並非「行政中立」這部專門法的核心立法旨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