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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9 題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立法目的?
  • A 依法行政
  • B 執行效率
  • C 政治中立
  • D 執行公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部法律的標題強調「中立」,它最核心要解決的問題,是公務員「辦事的速度快慢」,還是公務員「在面對不同政治黨派時的立場」?哪一個價值才符合這部法律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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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律核心價值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公務員法規的核心精神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能快速區分「行政效能」與「行政中立」的本質差異,是邁向資深行政法專家的重要一步。
  2. 觀念驗證:根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 條,其立法目的是為了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政治中立。而「執行效率」雖然是行政行為的通則(如《行政程序法》所追求),但並非「行政中立」這部專門法的核心立法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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