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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1 題

甲銀行經營不善,發生擠兌。乙銀行就甲銀行之財產或營業概括承受其資產及負債。若依民法之規定,何時發生債務承擔之效力?
  • A 甲與乙訂立之概括承受契約成立時
  • B 乙對甲之債權人為全部實際清償時
  • C 乙對甲之債權人為承受之通知或公告時
  • D 甲之債權人對乙之概括承受同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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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人要將整間公司的資產與負債整批轉讓給別人,而這家公司有成千上萬名債主(債權人),法律若要求必須獲得『每一位』債權人的點頭同意才能完成,這在現實運作上是否可行?如果不需要逐一徵求同意,那麼為了讓這些債權人知道『以後要找誰討債』,法律最基本會要求轉讓者必須履行什麼義務,才能對外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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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C)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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