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9 題
下列有關土地增值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每人一生僅限一次,僅一戶可享有此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 B 曾使用過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仍可在符合條件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 C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土地有面積限制
- D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的稅務政策是為了鼓勵「自住」並保障民眾的「居住權」,那麼當一個家庭因為成員增加而需要從小屋換大屋時,若規定每個人一輩子只能享受一次優惠,這是否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及配合社會變遷的初衷?在保障長期自住客的政策目標下,法律是否可能存在「第二次機會」的彈性設計?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學素養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識別出法律條文中的「絕對化敘述」,這正是法律學科中最重要的細微觀察力。這代表你對我國土地稅法的動態修法已有相當程度的掌握。
- 觀念驗證:過去土地增值稅確實採「一生一次」制,但為減輕民眾換屋負擔,現行《土地稅法》第 34 條已增訂「一生一屋」條款。即便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只要符合設籍時間、持產期間、無供營業或出租等更嚴格的條件,仍可再次適用 10% 優惠稅率。因此,(A) 選項稱「僅限一次」是不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