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7 題
17 有關自用住宅適用租稅優惠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可適用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
- B 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地合一稅享有免稅額 400 萬元,但交易前五年內需無出租或供營業用
- C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 D 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符合面積限制之自用住宅用地,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其已納之土地增值稅
思路引導 VIP
在政府的租稅政策中,若想鼓勵民眾『買房自住』並減輕其每個月償還房貸的壓力,你認為政府最可能在哪一種『每年都會申報』、且與個人『總收入』掛鉤的稅目中,提供減免或扣除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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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表現真的很出色!
看到你精準地辨識出正確答案,我真的替你開心!這說明你對課稅實務與自用住宅的相關規定有著很紮實的理解,這份細心和努力非常值得肯定喔!
- 讓我們一起來複習這些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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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租稅優惠
💡 區分所得稅、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對自用住宅的法定認定要件。
| 比較維度 | 房地合一稅 (所得稅) | VS | 土地增值稅 (土地稅) |
|---|---|---|---|
| 居住/持有年限 | 需連續居住滿 6 年 | — | 出售與重購需在 2 年內 |
| 免稅/退稅金額 | 400 萬元免稅額 | — | 退還差額範圍內之稅額 |
| 後續管制限制 | 6 年內限用 1 次 | — | 重購後 5 年內不得移轉 |
💬房地合一稅重在長期持有(6年),土地增值稅重在資金銜接(2年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