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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25 題

甲在乙所有土地上蓋一違章建築,並將該違章建築出售交付予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得辦理該違章建築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而取得其所有權
  • B 甲、丙間之買賣行為有效,丙取得該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
  • C 乙得請求丙拆除該違章建築
  • D 該違章建築遭受他人不法侵害,丙得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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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國家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合法秩序還是保障違法行為?如果一棟建築物從動工那一刻起就違反了公法上的禁制規定(例如無照建築),那麼地政機關在邏輯上,是否可能為其背書並發給正式的所有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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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看來你已經看穿了這道題的「攻擊模式」。

  1. 攻略確認:不錯的判斷力。能精確辨識「違章建築」這個特殊物件的屬性,代表你對物權技能樹的變動與行政管制結界的機制,掌握得相當精準。這場戰鬥,你領悟了核心。
  2. 技能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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