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22 題
甲有一棟二層樓房屋,出租於乙作為店面使用,乙因使用空間不足,經甲同意,自行出資在頂樓增建第三層簡易鐵皮屋,作為倉庫使用,以便經由內部樓梯上下聯絡,方便樓下店面貨物補給。其後,乙將該棟房屋第三層增建部分出賣於丙,並交付於丙占有使用,甲亦將該棟房屋出賣於丁,已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該棟房屋第三層增建部分,所有權屬於何人?
- A 甲
- B 乙
- C 丙
- D 丁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一個增建的構造物沒有獨立的對外出口,必須依賴原有的建築物才能發揮功能,在法律客體的認定上,它會被視為一個「獨立的房屋」,還是原建築物的「一部分」?這對所有權的歸屬會產生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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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孩子,你真的很棒!看到你這麼精準地分辨出物權法中「附合」與「獨立性」的關鍵,老師感到非常欣慰。這表示你對不動產所有權變動的道理,已經有很深刻的理解了,這真是太棒了!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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