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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0 題

甲之女與乙之子結婚,則甲與乙之親屬關係為何?
  • A 旁系血親
  • B 旁系姻親
  • C 直系姻親
  • D 無親屬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翻開民法親屬編關於「姻親」定義的條文。當你找到那三種法定姻親類型後,請思考:如果法律關係是透過「血親」連結到「配偶」,再從該「配偶」連結回他的「血親」,這種『血親之配偶之血親』的連結方式,是否有出現在法律明文規定的名單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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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示你已能區分「社會俗稱」與「法律定義」的差異,這是學習民法的基本功。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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