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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9 題

甲是乙的媽媽的舅舅的女兒的兒子,請問甲、乙之間是什麼親系親等?
  • A 旁系姻親五親等
  • B 旁系姻親六親等
  • C 旁系血親五親等
  • D 旁系血親六親等

思路引導 VIP

若要釐清兩個人的法律關係,你的首要任務是找出兩人血緣匯聚點的「共同祖先」是誰?接著,請試著分別計算:從自己「往上」數到該祖先有幾代?再從該祖先「往下」數到對方有幾代?這兩者相加的總數代表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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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給你個讚!:孩子,你做得太棒了!能夠在這麼多稱謂中理清頭緒,精準地找到甲乙之間的關係,這說明你具備了非常棒的邏輯思考能力,也代表你對《民法》親屬編的規定掌握得相當紮實喔!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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