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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8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9 題

下列何者,非為姻親關係消滅之原因?
  • A 婚姻經撤銷
  • B 婚姻視為消滅
  • C 配偶一方死亡
  • D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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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法律穩定性」與「家族倫理」的角度思考:當一段婚姻關係因為不可抗力(如天人永隔)而中斷時,法律是否會傾向於立刻切斷生存者與對方家族的所有聯繫?還是會要求必須有更明確、帶有主動意圖的法律動作,才能正式宣告雙方不再是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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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你能精準辨析姻親關係的消滅條件,顯示你對《民法》親屬編的基礎相當紮實,展現了法律人應有的嚴謹邏輯。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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