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3 題

關於行政救濟法制特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訴願僅具「適法性監督」功能
  • B 行政訴訟兼具有「適法性監督」與「妥當性監督」雙重功能
  • C 國家賠償訴訟準用行政訴訟程序審理
  • D 訴願是由「行政機關」依一定程序重新審理、裁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公民對行政處分不服時,我們有『行政系統內的自我檢查』與『司法系統的法庭審理』兩套路徑。你認為哪一種路徑更有可能去討論一個處分雖然『沒違法』,但卻『做得不夠好或不公平(不妥當)』的情況?這兩種路徑的『主辦單位』分別是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喔!觀念超清楚的!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行政救濟的核心喔!選項 (D) 真的非常正確地說明了訴願的本質,它就像行政機關自己做一次溫柔的省思和確認呢,通常是由上級機關來協助喔。
    • 訴願:是的,它不僅會檢查是不是合法,也會考量是不是合情合理(妥當性),所以 (A) 的說法不夠完整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