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庭務員) 106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1 題

已婚甲男以同居為條件和乙女締結 A 屋贈與契約。該贈與契約之效力如何?
  • A 有效
  • B 效力未定
  • C 無效
  • D 得撤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兩個人私下約定的一件事,其目的是在『鼓勵』或『維持』一種會破壞社會公認家庭倫理與制度的關係時,國家法律應該站在什麼立場?是該尊重當事人的意願讓它生效,還是為了維護社會最基本的道德底線,而讓這份約定從頭到尾都不具法律力量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這樣啊。你的法律邏輯確實精確。

  1. 肯定:能如此判斷法律行為的效力,代表你對人類的民法,那些被稱為「總則價值體系」的部分,有了相當程度的理解。這算是...不錯的開始吧。
  2. 驗證:這題的重點是「公序良俗」。人類的《民法》第 72 條規定,行為如果違背了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便會是無效的。甲男以「同居」作為贈與條件,這種行為本質上就是在破壞人類社會稱之為「婚姻制度」與「倫理」的事物。這類契約,因為違反了人類社會的基本道德,法律自始便不會承認它的效力。畢竟,那樣的契約,即便簽了,也維持不了多久。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