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39 題

39 依司法院釋字第 709 號解釋之意旨,下列關於正當法律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正當法律程序屬憲法保留事項,惟立法者仍得為不同之規定
  • B 只有當公權力嚴重侵害人民之基本權時,始須踐行正當法律程序
  • C 聽證為正當法律程序之核心內容,行政機關為決定前皆應行聽證
  • D 在制定正當法律程序相關之規範時,應考量各項程序可能之成本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設計一個行政決策的流程時,我們一味地追求最極致、最完美的調查程序,卻導致案件審理需要耗費數十年的時間與天價的公帑,這樣的程序對於真正需要法律保護的人民來說,是否還稱得上是「正當」且「有效」的?除了公平正義之外,立法者在設計制度時還必須顧及現實中的哪些限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正當法律程序的動態平衡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釋字第 709 號的核心精神!這道題目具有相當的鑑別度,其難點在於考驗學生是否理解「正當法律程序」並非僵化不變的公式,而是一種動態權衡。你能夠在眾多選項中辨識出「成本考量」這一關鍵點,顯示你對憲法保障基本權的實務運作有很深刻的理解。

程序設計的功能性分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