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 題
1 以文具製造為業之 A 公司,其實收股本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公司淨值為 1600 萬元,A 公司章程對公司轉投資無任何規定,目前 A 公司已投資 B 公司 200 萬元,今 A 公司董事會擬自行決定再對 C 公司進行轉投資,則 A 公司可投資於 C 公司之金額上限為多少?
- A 200 萬元
- B 400 萬元
- C 440 萬元
- D 64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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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公司財務穩健,避免過度擴張轉投資,法律對於非專業投資公司設有「投資額度上限」。請你想想,這個上限是基於公司的「實收股本」還是「淨值」來計算的?而這個關鍵的法定比例又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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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司法第13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除以投資為專業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股東會決議者外,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本題中,A公司以文具製造為業,並非以投資為專業,且公司章程對轉投資無任何規定,加上本次僅由董事會擬自行決定,並未依法取得股東會之決議同意,因此無法排除限制,必須受上述投資總額上限之規範。在計算轉投資之上限時,依法定明文是以「實收股本」為計算基準,與題目所提的公司淨值無關。 A公司之實收股本為1000萬元,其所有投資總額上限為實收股本的百分之四十,計算後即為400萬元。由於A公司目前已經投資B公司200萬元,在總額不得超過400萬元的法定限制下,A公司董事會依法可自行決定再投資於C公司的金額上限,為總額度400萬元扣除已投資的200萬元,剩餘額度即為200萬元,故正確答案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