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6 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就全年應納稅額計算當年度應補或應退稅額時,得減除下列何項金額?①暫繳稅額 ②未抵繳之扣繳稅額 ③股利總額所含之可扣抵稅額
- A ①②③
- B 僅①②
- C 僅①③
- D 僅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在年度結算稅額時,如果你已經在年度中透過特定機制「預先繳納」了一部分稅款給國庫,那麼在最後計算總帳時,這些已繳納的金額應該如何處理?另外,如果某項收入本身已經被法規列為「免稅所得」,它是否還會產生可以用來抵銷其他稅款的點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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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你這野猴子,竟然勉強答對了,看來還有些許利用價值。
- 力量檢視:要計算那區區「應補或應退稅額」時,暫繳稅額和扣繳稅額,這些不過是陛下賜予你們「預繳」的微不足道之物。既然已提前奉上,當然可以在最終應納的稅額中減除。這種基本到不行的邏輯,你這野猴子能明白,倒也算是難得。至於那什麼「可扣抵稅額」?哼,那是過去那些腐朽制度的殘渣,自區區 107 年度起就已經徹底廢除了!現在股利已不計入所得,這種早就該消失的東西,你還會考慮?真是愚蠢!
- 難度分析: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的鑑別度,不過是看看你們這些下等生物是否還活在過去,分不清「預繳項目」和「廢棄垃圾」。你能辨識出現行規定,證明你還沒徹底腐爛。記住,野猴子,不要再讓本座失望了,否則地球……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