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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6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16 題

依我國公務人員俸給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俸給,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本俸
  • B 年功俸
  • C 績效獎金
  • D 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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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套嚴謹的法律制度中,哪些收入是只要你擔任該職位並正常晉升,國家就「保證」必須按月支付給你的固定結構?而哪些收入是屬於「額外鼓勵性質」、會隨著表現優劣或年度預算多寡而變動的?這兩者在法律定義的「薪資架構」中,層次是否相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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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給之法定構成

根據我國《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3 條的明文規定,公務人員的「俸給」在法律上有其嚴謹且固定的範疇,主要由本俸年功俸以及加給(如職務、技術或地域加給)所構成。這是公務員依其職等與年資所享有的法定報酬。至於績效獎金,雖然在實務上也是公務員可能的收入來源,但在法律屬性上它屬於「獎勵措施」而非「法定俸給」,兩者的預算來源與核發依據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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