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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15 題
有關職位分類依據的分類性質,下列何者有誤?
- A 年資等級
- B 責任輕重
- C 繁簡難易
- D 工作性質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要為公司撰寫一份「工作說明書」,用來對外徵才並決定這份工作的薪資級別,你認為這份說明書應該著重描述「任務內容的難度與責任」,還是著重在「未來錄取者的工作年資」呢?哪一項指標才是針對「職位本身」進行評估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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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職位分類」的核心特徵,代表你對人事行政的基礎理論掌握得相當紮實。職位分類制度強調的是「以事為中心」,也就是針對職位本身的屬性進行評定。在設計分類標準時,我們關注的是這份工作的性質(屬於哪一專業領域)、處理事務的繁簡難易,以及需要承擔的責任輕重。這些因素共同決定了該職位在組織中的相對價值。
職務屬性與人員資歷的區別
這道題目具有很好的基本概念鑑別度,測驗學生是否能區分「事」與「人」的邏輯。選項中唯一的陷阱在於「年資」,它反映的是公務人員個人的服務經歷,屬於「以人為中心」的品位分類(Rank Classification)思維。在職位分類架構下,職級的高低是由工作內容決定的,而非個人資歷的長短。掌握這層邏輯,就能快速排除與「事」無關的干擾項。